房地產增值稅如何申報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預繳稅款方式可分為兩種:
(一)填寫《增值稅預繳稅款表》的預繳稅款,包括:
1、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
2、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預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
3、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出租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
此種方式預繳的稅款,申報時應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其中第4列"本期實際抵減稅額"第2、3、4、5行之和,應小于等于當期申報表主表第24欄"應納稅額合計","本期實際抵減稅額"應同時在申報表主表第28欄"①分次預繳稅額"欄次反映,當期不足抵減的部分應填入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第5列"期末余額"欄次,即當期"應抵減稅額"大于"應納稅額"時,應結轉下期抵減.
(二)不填寫《增值稅預繳稅款表》的預繳稅款,如:分次預繳、延期申報預繳、輔導期一般納稅人二次購票預繳等.此種方式預繳的稅款,申報時直接填寫在申報表主表第28欄"①分次預繳稅額"欄次,大于當期"應納稅額"時,可申請辦理退稅或抵減下期稅款.

什么是增值稅及附加稅?
增值稅及附加稅,包括增值稅和增值稅附加稅,增值稅是以不動產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是一種賣方需要承受的稅.增值稅附加稅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種稅的總稱.
納稅人:出讓土地、房屋權屬的單位或個人,即出售人.計稅依據:增值稅的計稅依據:官方認可的成交價格(在土地、房屋權屬轉讓時).增值稅附加的計稅依據:本次所繳納的增值稅額.
依據《關于實施小微企業(yè)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31日期間,增值稅及附加基準稅率:5.3%(遠郊區(qū)縣 5.25%).具體政策是,對增值稅的附加部分減半征收,因此,增值稅及附加金額=官方認可的成交價格× 5 %+(本次增值稅額× 7 %+本次增值稅額× 3 %+本次增值稅額× 2 %)× 50 %= 5.3 %(遠郊區(qū)縣5.25 %).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對"房地產增值稅如何申報"的解答,目前個人擁有的普通住宅,經過核準之后是可以不繳納土地增值稅的,房產增值稅也只在進行交易的情況下征收,而直系親屬或者直系贍養(yǎng)人在辦理繼承過戶的時候也是免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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