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導致的資產毀損能否稅前扣除

2021-06-12 09:0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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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是不可控的,給人們生活與企業生產經營造成了不小的損失.自然災害導致的資產毀損能否稅前扣除,對于剛接觸會計行業的人來講卻不是那么清晰,小編在下文下文已經為你做出了具體講解,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下文介紹吧!

自然災害導致的資產毀損能否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存貨報廢、毀損或變質損失,為其計稅成本扣除殘值及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一)存貨計稅成本的確定依據;(二)企業內部關于存貨報廢、毀損、變質、殘值情況說明及核銷資料;(三)涉及責任人賠償的,應當有賠償情況說明;(四)該項損失數額較大的(指占企業該類資產計稅成本10%以上,或減少當年應納稅所得、增加虧損10%以上),應有專業技術鑒定意見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因此,該企業因自然災害導致的存貨報廢,應根據上述文件提供相關資料以專項申報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

自然災害導致的資產毀損能否稅前扣除

存貨盤虧或毀損的處理

存貨發生盤虧或毀損,應作為待處理財產損溢進行核算.會計分錄為: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根據造成存貨盤虧或毀損的原因,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一)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貨短缺,應先扣除殘料價值、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人賠償,將凈損失計入管理費用.

(二)由于自然災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貨毀損,應先扣除處置收入(如殘料價值)、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人賠償,將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凈損失)

其他應收款(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人賠償)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以上就是自然災害導致的資產毀損能否稅前扣除,應根據上述文件提供相關資料以專項申報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不得出現半點閃失.我們在實際操作中還需要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以上就是關于本文的全部內容了,非常感謝你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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