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單獨售價為 1000 萬元,積分的單獨售價為 250 萬元,甲公司應按照商品和積分單獨售價的相對比例對交易價格進行分攤。分攤至商品的交易價格=1000×1000÷(1000+250)=800(萬元);分攤至積分的交易價格=1000×250÷(1000+250)=200(萬元)。甲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1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800


合同負債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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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勞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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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人,就不能真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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