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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解散是指由于法人章程或者法律規定的事由出現,致使法人不能繼續存在,從而停止積極活動,開始整理財產關系的程序。《民法典》規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①法人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②法人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③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④法人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登記證書,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⑤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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