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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既不得適用無過失性辭退或經濟性裁員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解除勞動合同,也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不要求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選項B,江某在哺乳期被終止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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