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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會經費:限額=500×2%=10(萬元),實際發生額12萬元超過限額,只能按10萬元在稅前扣除;(2)職工福利費:限額=500×14%=70(萬元),實際發生額50萬元,未超過限額,據實在稅前扣除;(3)職工教育經費:限額=500×8%=40(萬元),實際發生額15萬元未超過限額,可以全額在稅前扣除;(4)甲企業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稅前準予扣除的工資和三項經費合計=500+10+50+15=5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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