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我們11月份工資,12月發(fā)放,1月申報個稅。那么我們個稅匯算清繳是按照哪個來
答: 同學你好 按照你申報的哦
老師好,2019年個稅匯算清繳,兩處都有申報個稅,但兩處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兩處申報的個稅都不需繳納個稅。這個需要個稅匯算清繳嗎?
答: 你好,不需要的。政策如下。 依據(jù)《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有關規(guī)定,納稅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二)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你好 ,請我我們是有限公司,是否一定要申報個稅匯算清繳呢,與公司得名義
答: 個稅匯算,這不是公司的強制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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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福 追問
2020-06-18 14:50
君福 追問
2020-06-18 14:51
張艷老師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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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艷老師 解答
2020-06-18 15:08